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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29, 2013

《進場教戰》FINRA-美國金融業的主宰者


《進場教戰》FINRA-美國金融業的主宰者

蕭良序
April 29, 2013 06:00 AM
金融海嘯之後,金融行業迎來了一系列巨大轉變。除了國會立法通過的改革以外,業內自己也出現了眾多的新規定、新解釋、以及新指示。在討論這些轉變之前,我們必須先談談背後的推手-金融業管理局。

乍聽之下,許多人會以為FINRA(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是個政府機構,更多人可能都沒聽過這個機構,因為它只有五年多的歷史。但是它是今日美國金融業的主宰者。說說它的歷史,大家就明白它如何能在證券業內一言九鼎,一呼百諾。

如果有「美國特色的資本主義」,自律大概是最重要的特色之一。美國許多行業,尤其是較專業的例如金融、法律、醫療等產業都有自律機構,具體來說就是業內人士共同成立一個民間機構,並賦予這個機構管轄包括自己在內地整個產業的權力。

這些機構雖然沒有法律的權力,但它說的話卻有法律的效果。違反了它的行規,沒有它的資格認證,你休想在行業內混下去。

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這個由業內專業人士組成機構能夠讓這個產業有序的運作和發展,那麼大部分的時候就可以不勞政府用立法的方式來管理,除非出現重大問題。按照歷史經驗,政府的立法通常慢產業發展半拍,而且常常是外行領導內行。

1929年股市大崩盤之後,金融業出現了全國證券商公會(NASD)。這是第一代的金融自律機構。它與聯邦的正式金管機構證管會相輔相成,共同管理金融產業。但所謂縣官不如現管,金融業的一切事務都必須經過NASD,它自然也是最重要的管理者。

其後,各個證交所也陸續發展了他們的法規部門,管理相關的事項。他們的權責分明-證管會執行國會設定的法律,比如說股票上市的資格要求;證交所管理關於交易的事務,比如做保證金交易必須放多少錢;NASD則管理其他的日常事務,比如擔任投資顧問必須通過它的七號考試。這三駕馬車帶領美國證券市場走過了一甲子。

九零年代末期,隨著科技和市場的發展,舊的管理領域開始重疊,新的管理領域冒出;那斯達克-NASD的證券交易業務部門-發展到了足以與紐約證交所和美國證交所鼎立的局面,新出現的網路交易則碰觸到了所有的管理機構。眾多自律機構的權責和規定常常重複甚至衝突。

與此同時,業內也開始了一系列以擴展業務版圖為目的的整合,例如那斯達克併購了美國證交所。這些整合帶來了自律管理的整合。當最後兩強-紐約證交所和那斯達克-於200 年同意把它們的自律部門合併並且得到證管會的批准,唯一的自律機構FINRA於是誕生。

所以,今天的FINRA等於是從前所有自律機構的一個綜合體。它管理著本產業的大大小小所有事務,影響及於業內的5000家公司,15萬個辦公室的運作,60萬註冊代表,以及數千萬投資者。

來介紹幾個最貼近投資大眾的FINRA權責:
● 證券從業人員的資格認證。FINRA繼續了NASD制定的各級考試,包括股票經紀的七號考試、共同基金銷售代表的六號考試、期貨交易的四號考試等。想進入金融行業的有志青年都必須先過FINRA這關。
● 保護投資者。這是個極大的範圍;連避免金融海嘯的再度發生都可以是保護投資人的一個題目。FINRA不斷的在給金融機構制定新的規定和行為守則,我們會陸續討論一些比較重要的新規定。 FINRA也有一個熱線電話接受投資人的投訴。
● 爭執調解。一旦發生投資爭執,FINRA可以指派一位立場公正的專業人士試圖為雙方調解。
● 爭執仲裁。爭執調解無效的話,FINRA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服務。
● 投資者教育。FINRA至今已經撥款6000萬美元投入在投資者教育,希望投資者理解市場的風險。

FINRA的保護再怎麼周到,不可能排除投資必然會附帶的風險。投資人自己必須有能力做這方面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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