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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28, 2013

《理財》配偶早逝的解救辦法

《理財》配偶早逝的解救辦法
/楊慶偉
April 21, 2013 06:00 AM | 3062 次 | 0 0 評論 | 11 11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華人所謂的人間三大悲劇是:少年喪親、中年喪偶及老年喪子。這些都不是我們願意見到的,但也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把小孩交給單親獨立撫養,有如千鈞壓頂,在體力和財力上困難重重,也甭指望姑嫂妯娌會雪中送炭。那麼,如果青壯年紀的華人同胞遭遇此事,該怎麼辦呢?答案是華人同胞可以考慮買定期死亡險(term life insurance,簡稱TLI)。

定期死亡險指的是每月保費(premium)在保險期內(從1 年到30年)不變的簡單保險。譬如一般40歲的男性,在10 年內保費不變,死亡賠償額(face value)為50萬元的定期死亡險每月保費大約在35元與40元之間。萬一配偶亡故(生病、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等)繼承人(beneficiary )可領取50萬元。這50萬元可不用繳納聯邦所得稅,這是購買定期死亡險的優勢之一,與要繳所得稅的耆老年金(deferred annuity)截然不同。

不同保期、不同賠償額因不同年紀、不同公司而異。例如,20年期、25萬元保額的男性保費接近30元,讀者可上網輕易地找到保費合理的大公司。購買定期死亡險簡單又便宜,但是保單期(通常10年或20年)一過要繼續(renewal)時,保險公司會要求加價:因為年齡增長後,死亡的機率也隨之增加。例如你50歲時,想要買10年50萬元的定期死亡險,保費每月60多元(大都會人壽)。60歲買50萬元的定期死亡險每月要付250元,年紀越大越貴成幾和級數增長,有些公司乾脆不賣定期死亡險給體能差的老人。

因此,保險公司提供永久保險(permanent life insurance,簡稱PLI)。這種保險不管是永生保險(whole life)或全生保險(universal life)保險,都保證保費一輩子不變。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永久保險保費偏高但賠償額卻不高,根本不划算。因此保險公司推出「早期多付保費,用之投資來累積現金(cash value)」的方法。

若干年後,當累積足夠現金時,這些累積現金加上賠償額可轉移給繼承人,而且投保人又可中途借用現金。表面上看起來不錯,實質上卻是用自己繳的錢付賠償額。借用自己的現金時,不但要付利息還要外加費用,在經濟好時還差強人意,不好時只是肥了公司。不然保險公司的摩天大樓錢從何來?

兩者相較,永久保險不甚理想,定期死亡險尚可。但是,定期死亡險何時買最划算?要買多少賠償額的定期死亡險呢?筆者建議在30歲左右買10年期的定期死亡險,10年後再延期買一個20年的定期死亡險。如此的保險計劃在退休前可以終止保險,因為此時你累積的退休金當已經夠用,無需再保了。況且60多歲還想再延續定期死亡險,保費超高,有些公司還要你的「可以被保險」 (insurability)證明。

到底要保多少金額的險呢?假設你有兩名子女:一名五歲,另一名七歲。一年的開銷是五萬元,稅後且不包括通膨),說不定明年就駕鶴西歸。你需要20年的開銷後子女才能獨立,因此需要100萬元,即20乘5萬再加通膨。如果通膨率是3%到4%之間,你最好投保150萬元左右。
但是也千萬不要過分保險,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仔細調查有無不良動機,尤其是投保人存活時的價值小於賠償額時,實為可疑。年青時投保定期死亡險甚為便宜,輕鬆易辦。據統計只有1%的投保者真正領了保金,99%繳的保費都打水漂去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不如每月繳個幾十塊錢以求心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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